2008年4月2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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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:行政处罚变“命令”为“劝服”
马姝瑞

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出台新规,全省质监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将借鉴法院判决书的形式,推行“说理式执法文书”,行政处罚从此将抛弃“命令式”的旧传统,改用合理、合情的“劝服式”。
    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新的文书形式将使行政处罚告知书、决定书的内容更完善,达到叙述的违法事实和定案证据明晰,执法依据具体,主管部门如何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、幅度、范围的理由也将表述得“一目了然”,让行政相对人一拿到文书就明白是否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,做到“心服口服”。